我在東海的第一個晚上,就注意到這個人了。
我住在宿舍二樓。第一天晚上,我靠著欄杆抽著菸,往樓下看,想看看我接下來的同學都長什麼樣子。
結果看到有兩個人蹲在水溝旁邊,一邊抽菸,一邊吃檳榔。其中一個就是妖妖。
他當時一頭金毛,用現在的說法,就是一個黃毛,不過他是一個很帥的黃毛。
當時我就想,抽菸還可以理解,吃檳榔是不是有點太誇張了?
但因為不同寢室,所以一開始也沒什麼交集。
直到有一次,好像三樓浴室壞了還是怎樣我忘記了,所以他跑來二樓洗澡。
以前男宿大家都很隨便,穿著四角褲就直接走去浴室了。他從三樓走下來,我才發現他的背上有一條很長很深的刀疤,幾乎從左肩一路劃到右肩,右腳後面也有一道。
我當時第一個念頭就是:
絕對不要靠近這個人。
不過人生就是很難預料,後面我們不知道為什麼,就這樣混成一團了。
他讓我印象最深的絕對是撞球跟打牌。
當時我們系上有撞球社,然後我自詡高中也混蠻久的球間的,所以當時我就覺得,大學應該可以從這個方向出道吧。
當時有一個歡迎大一的小比賽,一年級跟學長們比賽。
我跟一個學長鏖戰到最後一球,才勉強險勝。妖妖、芭蕾還有其他同學,幾乎都是直接把學長們電爆了。
想當然而,我們最後都沒有加入,好像自己打比較好玩。
後來他常常找我去打球,順便欺負我,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。
如果要說差距有多大,大概就是 14.1 每次都被讓個七、八十分,我才有那麼一點勝算,真的太悲劇了。
打撞球需要練習與技術蠻直覺的,打牌要技術我就很難認同。
當時他很愛吹噓說他打牌很強,我們其實也都聽聽而已,打牌不就是拿到什麼打什麼嗎?而且我們都不太打牌,他一直說自己很強,其實也沒什麼人在意。
當時還有江湖傳說,說他半夜都會去找人打牌賺零用錢。這個我就不確定了。
但是大學生就是很無聊,很難說完全不打牌。
有一天有一個同學去弄了一副撲克牌找我們打牌,我們就在走廊地上玩了起來,就很普通的互有勝敗,直到妖妖突然路過。
他在我旁邊看了一陣子後,就說要幫我打,他輸了算兩倍,大家聽了當然就同意了。
然後我就不小心窺探到了另一個世界。
那天打完後,他直接痛宰了其他同學八條菸。
足足八條。
最噁心的是他只花了一個多小時,直接打到其他人不想打了。
我才發現打牌不是只有運氣,是真的有技術的。後來我就默默的跟了他學了好一陣子的打牌。
怎麼記牌、怎麼判斷別人手上有什麼、什麼時候要出什麼牌,如何輸少一點什麼的,我從沒想過這種東西原來是真的有學問的。
當然我到現在還是不敢說我會打牌,要形容的話,就是偷偷吃過一點肉的羊咩咩而已,終究不是大野狼。
他也蠻會打扮的,很愛 DKNY、Diesel 這些牌子。現在回頭想想,一頭金毛、全身名牌,結果最常出沒的地方卻是宿舍、球間跟網咖,真的有點好笑。
對,他去網咖也是會抓頭髮、噴香水、換好衣服才出發,很有儀式感的人。
說到這邊可能會有人覺得我在造神,但上帝是公平的。
雖然他很帥、女朋友也好看、球技好、打牌強,但他《魔獸世界》真的有夠雷的。
第一眼看到他,會覺得這個人看起來像個流氓,最好離遠一點。
認識後才發現,他就是一個很會打撞球、很會打牌,也很會打扮的黃毛。
沒那麼壞,但也沒那麼乖。
算是我的打牌師傅吧。